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存放多久(天津大中专档案查询)
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存放多久
简介
毕业生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、就业和社会活动等信息的全宗资料,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法律意义。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存放期限受相关法规和政策的约束。
存放期限
30年
应届毕业生档案
没有在天津市工作过的外来毕业生档案
离职无业、长期失业、出国、死亡的毕业生档案
50年
在天津市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档案
退休、调离天津市的毕业生档案
从事特殊行业的毕业生档案(如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)
永久
中共党员毕业生档案
国家重点人才档案
有重大历史贡献的毕业生档案
具体要求
毕业生档案应存放在天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。
毕业生在调动工作、出国、退休等情况下,需要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出或借阅手续。
毕业生档案存放期间,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责任妥善保管档案,并提供查询和利用服务。
相关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
《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》